营口顺发铝业有限公司 新建年产3万吨铝制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 | 作者:203shunfa | 发布时间: 2020-11-19 | 1403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项目情况简述

营口顺发铝业有限公司位于大石桥有色金属(化工)园区内,新建年产3万吨铝制品项目位于企业现有厂区内,本项目年产3万吨铝制品均为喷涂型材,建设厂房37000m2,包括熔铸车间和喷涂车间,总投资4200万元。购置15吨熔铝炉10台、搓灰机1台、1100吨挤压机10台、切棒机10台、时效炉1台、喷砂机4台、喷涂前处理生产线1条、喷涂立式生产线1条、1t/h电锅炉3台,以及配套布袋除尘器和活性炭有机废气吸附装置。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治理措施

⑴废水:本项目外排生产废水主要分为以下几类:酸性废水——表面处理废水;碱性废水——模具煲煮废水,即废碱液;综合废水——水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碱液吸收装置废水。其中,纯水制备浓水作为清净下水外排;项目产生的综合废液(酸性废水、碱性废水)首先经过“废水调节池——pH调节池——混合反应池——斜板沉淀——污泥浓缩——板框压滤”处理,之后再排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项目全厂综合生产废水经采取“调节池→pH调整池→混凝反应池→沉淀池→中间池→过滤池→清水池”工艺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经厂内预处理的污废水可满足大石桥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再经园区污水管排入大石桥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A标准后,最终排入胜利河,因此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⑵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有天然气燃烧废气、熔铸工艺废气、粉尘、挥发性有机废气、硫酸雾、渗氮尾气、食堂油烟等。

熔铸车间废气经高效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5m高烟囱DA01#外排,其外排浓度可满足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NOx≤300mg/m3)的要求;挤压车间、立式喷涂车间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2#~DA04#排放,其排放浓度可满足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NOx≤300mg/m3)的要求;喷涂粉尘经旋风回收系统+过滤器+高15m排气筒DA05#处理;硫酸雾经侧吸式排风罩装置+碱液吸收装置+15m高排气筒DA07#处理后,其外排浓度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排放标准限值;渗氮尾气经除臭处理净化系统+15m高排气筒处理DA08#处理后,其排放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相关排放限值;项目喷涂型材烘干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处理DA06#处理后,排放浓度可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中相关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60mg/m3);食堂油烟经油烟装净化装置处理后,外排浓度可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排放限值要求。

废气经过处理后,均能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因此,上述废气的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⑶噪声:项目高噪声主要来自各类生产设备、各种泵、风机等设备噪声。通过采取减振、隔声、安装消声器等工程措施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进一步减小噪声的影响。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各种泵类。通过上述措施可降噪15~20dB(A)左右。经预测表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区标准。

⑷固废:项目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品均集中收集后回用生产工序;产生的熔铸炉渣、过滤式除尘器尘渣、废包装纸箱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喷涂生产线回收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工序。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脱脂、钝化、模具煲煮等工序产生槽渣、槽液,污水处理站压滤渣均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部令第39号)中类别为“HW17表面处理废物”的危险废物;项目空原料桶/袋、废活性炭分别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部令第39号)中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的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对固体废物均进行了合理的处置,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要求,预计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通过上述处理措施,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将得到有效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营口市城市总体规划。

建成投入使用后,在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可满足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通过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认为只要在本项目建设中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具体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则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环保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公众可于即日起直接与企业或环评单位联系,查询本项目环评报告。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与本项目所在地周边企业及人员、与本项目相关的行业专家及环保主管部门。

征求意见的内容是与本项目或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征求意见可以通过书信或电子邮件等各种形式进行。

建设单位:营口顺发铝业有限公司

企业联系人:侯永强

联系电话:13840717456

环评单位:营口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工

联系电话:13941790192(微信同步)

电子邮箱:43856319@qq.com

联系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渤海科技城2号楼二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该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和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