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营口顺发铝业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万吨铝制品项目
项目概况:营口顺发铝业有限公司位于大石桥有色金属(化工)园区内,厂区总占地面积99860.28平方米。营口顺发铝业有限公司在现有厂区内投资4200万元,利用现有厂区18000平方米工业用地扩建厂房37000平方米,购置蓄热式天然气燃烧炉(熔铝炉)10座,喷砂机4台,挤压机10台,切棒机10台,立式喷涂线1条,更新电锅炉3台,新增产尘设备均配置低压脉冲袋式除尘系统。扩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实现年产3万吨铝制品。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营口顺发铝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永强
联系电话:1384071745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营口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雷
联系电话:13841706604
邮箱:835400764@qq.com
通讯地址: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63号,慧城集团9楼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公示起止日期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第二次公示前),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示时间:2020年7月29日~2020年8月11日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389765666@qq.com